行业资讯
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» 资讯中心 » 行业资讯

长春部分教师艺考中收取回扣 违纪教师将被“降级”

2015-12-21 10:24:13 点击数:

6日,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,部分中学及高校美术音乐体育等学科教师、进修学校相关教研员,利用高中学生拟报考艺术、体育类高校(专业)需集中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机会,参与校外有偿培训,全省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。

严禁相关学科教师、教研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,严禁收受回扣或牟取其他私利,严禁组织或参与校外有偿培训,严禁高校教师发生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

同时,组织开展专项检查 ,对辖区内从事美术、音乐、体育、舞蹈、影视剧表演、播音与主持等教育培训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。

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对相关学科教师、教研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、收取回扣、组织参与有偿培训等问题进行坚决严肃查处,特别是对群众有举报、师生有反映的教师要深入彻底调查,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

对问题查实的教师,要参照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的《关于对教育“三乱”问题的处理意见》进行严肃处理: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

出现上述问题的教师,属于顶风违纪行为,应给予行政处分并作出深刻检查。情节严重的,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。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,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、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。是党员的,应同时给予党纪处分。

新起点教育集团旗下(Since 1996) |新起点艺术培训学校http://www.xqdyx.com| 手机网站:http://www.xqdyx.cn 1996-2014年版权所有 长春总部地址: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新城大街1888号  电话:0431-81612899 86171556  服务热线:13689805550
全国统一服务热线:40067-40096